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查看: 28778|回复: 1

21人“死而复生”,淮阳政府何来回天之力?[原创]

发表于 2012-9-1 22: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29日从周口市委宣传部获悉,由于谎报花炮厂爆炸伤亡人数,日前,淮阳县县长、副县长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2012年6月18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鲁台镇东屯花炮厂违规生产发生爆炸事故,淮阳县政府报告事故死亡7人、伤14人。8月初群众举报淮阳县政府在东屯花炮厂“6·18”爆炸事故中谎报伤亡人数。
接到群众举报后,河南省委、省政府,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彻查真相,严厉追究,绝不姑息。8月12日“6·18”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通过突审有关当事人、走访当地居民和调取住院病例、死亡记录、赔偿协议及领款签字证明,反复核对,目前已确认东屯花炮厂“6·18”爆炸事故共死亡28人,受伤20人。受伤的20人中,已出院9人,仍在医院治疗的11人已经没有生命危险。(2012,8,29“新华网”《河南查处一起事故谎报事件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一起花炮厂爆炸事故,共死亡28人、受伤20人,这本来是“秃子头上摆着的虱”,但一经淮阳县政府之手,却成了死亡7人、伤14人,竟使其中的21人“死而复生”。于是人们不得不问:淮阳政府何来“回天之力”?

官帽之重。淮阳县政府缘何不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向上级汇报事故中的真实伤亡人数,而变起谎报这样的“戏法”来?其实答案简单得很,那就是该爆炸事故的性质和伤亡人数,直接牵涉到了不少人头上的“乌纱帽”。只有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能最大限度保住他们头上的“红顶子”。

生命之轻。我这里所指的生命之轻,当然是指老百姓的生命。试问,如果爆炸事故中死亡者是官员,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当然是大张旗鼓的宣传,当然得授予包括“烈士”之类的荣誉称号。但死的是老百姓,那就得另当别论?我不想长篇大论,只想问一个问题。如果按淮阳政府这样的谎报法,那么其中瞒报的21名死者,岂非一个个全是“活人”?既然全是“活人”,那么这些人岂非全为“白死”?岂非是这21人的赔偿金,可以一概“免去”?21个为事故所毁的家庭,岂非只有“呼天天不应,抢地地不灵”?我真不知道在他们瞒报之后,是如何处理涉及到21名死者家庭的“善后事宜”的?

戏弄公权。涉事官员头上的“乌纱”谁给的?涉事官员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是让他们干啥用的?作为镇、县两级地方政府,难不成竟连公权为何所用都搞不清楚?他们的所作所为,与“草菅人命”有何区别?这不是戏弄公权又是什么?

21人“死而复生”,淮阳政府何来回天之力?其答案岂不是明明白白摆在那里?但发生这样的事,怕的是什么?怕的是这样的事不仅仅发生在淮阳,怕的是这样的事不仅仅发生在花炮厂,怕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始于对安全生产漠视非常,继尔面对事故张皇失措,最后上瞒下压“杜撰”事故真相,而这一切就如是一个“师父”教的,总是上演着同样的“三部曲”?
最怕的是什么?最怕的莫过于这样的教训,就如“常见病”、“多发病”,永远无法根治!真不知道这样的警钟要何时才能敲到头?真不知道“谎报”这样的毒瘤,何时才能真正“切除”?真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将死于这样的“回天之力”之上?该是使用重典的时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 22: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招手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