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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发表于 2014-9-17 14: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引起广泛关注。针对在10月1日前购买的车辆如何适用新规的问题,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对网易汽车表示,购买于10月1日前且已超出原有保修期的新车出现维修问题仍需消费者自己买单。
针对“保修期限不低于3年、6万公里”的这条规定,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在几日前发表的文章中曾分析指出,“《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可使国内不满3年的5000多万辆新车的质保期自动延长为3年”。如何自动延长为3年?新规对10月1日之前购买的车辆是否适用?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灯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规章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针对种种疑问,饶达向网易汽车解读到,在《汽车三包规定》施行时间之前未满3年的车辆在10月1日之后自动延长为3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规将购买于10月1日之前且未满三年的新车纳入保障,但该部分新车在10月1日前出现故障,且已经超出原保修期了,仍旧需要消费者自己买单维修。即新规并非只针对10月1日之后购买的车辆,也包括10月1日之前符合上述情形的车辆。

除了厂家的产品质量担保期(即质保期)的问题外,对于“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的问题,饶达还提醒汽车厂家,“由于时间长,可能出现的故障不只是质量问题,如果厂家虚标百公里油耗,查出油耗不达标的‘质量问题’,将使厂家在信誉、品牌和经济上蒙受极重大损失。”

另外,还有值得注意的一个方面,此次出台的是私家车的三包法规,那么公务车、商用车的三包政策,是否也会考虑出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市场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认为,相对公务车、商用车来说,私家车一直以来是维权难度较大的一个内容,国家首先出台针对私家车的三包法规也是为消费者考虑。目前离《汽车三包规定》的施行时间还有将近9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相关部门将会听取各方反馈意见得以完善法规制定,所以,紧接着出台的很可能是私家车三包法规的细则内容,而非公务车、商用车相关规定

由于《汽车三包新规》受困于部门立法,其罚款上限为3万元,有报道指出“在处罚力度上的震慑力不够,有可能导致消费者‘能享受到的保护’大打折扣。”饶达认为,目前规定里的内容已是质检总局付出了极大努力的成果,如果罚款上限金额制定过高,怕会影响法规的顺利出台,反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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