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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7月1日起,济南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基数27098元较去年有所上浮。
在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方面,按照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7098元。相较于去年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5149元,职工工资和最高月缴存基数均有所上浮。
不过,记者注意到,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与去年保持一致,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所以7月1日起又到了新一轮的调整周期。近日,全国多个城市陆续发布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方案,绝大多数都上调了缴费基数的上限。
举个例子,假设小李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存比例12%,每月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即为1440元。如果2020年月平均工资涨到了7000元,处于济南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之间,缴存比例维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缴存基数后每月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将提升至1680元,比之前增加240元。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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