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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杂谈] 济南发布新规: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发表于 2021-8-1 23: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济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挂牌上路并且佩戴安全头盔。
《通告》主要内容:
第一,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挪用、涂改、冒领或伪造电动自行车号牌。
第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应当保持车辆原貌,不得加装棚架装置、改装动力装置。
第三,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严禁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
第四,电动自行车应当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遇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严禁闯红灯、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转弯或掉头时不按规定通行。
第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雨天或夜间骑行着颜色鲜明的雨衣或易被识别的衣物,更利于保证人身安全。
第六,对身份不明或驾乘车辆有盗抢嫌疑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盘问、检查。

驾乘电动车行驶中遇公安机关检查时,驾乘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停车接受检查。严禁冲关闯卡拒绝公安机关盘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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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 23:2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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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 23:2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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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 23:2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共享头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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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 : 福克斯

发表于 2021-8-2 00:1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说要佩戴并没有说必须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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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 : 迈腾

发表于 2021-8-2 06:0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霹雳火 发表于 2021-08-02 00:15
只说要佩戴并没有说必须佩戴。

意思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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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 : 福克斯

发表于 2021-8-3 00:2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理解为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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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4 08:4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热谁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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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 : 天语 SX4

发表于 2021-8-4 13:0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带好!不过太热没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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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 : 雨燕

发表于 2021-8-4 23:0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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