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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神木县神木镇铧山路与滨河路丁字路口有人报警称自己的朋友被人打伤,伤者血流不止而且昏厥,我所民警当即将警情汇报带班领导后,教导员张志华果断组织民警奔赴发案现场,经认真勘查现场,调取监控录像后,当场控制了其中一名行为人成某,后将成某带回人民路派出所审查,开始成某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而且反侦察意识极强,将行为推倒不知身份的其他人身上,迷惑办案民警,我所民警在反复勘查现场,调查走访,观看监控录像后,又找到受害人刘某朋友让其辨认,认定成某就是行为人之一。 后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与有力证据下,成某的心理的防线终于崩溃,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其他三位同案人的违法事实,经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我所民警终于将其他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受害人刘某在住院治疗后经法医学鉴定为轻伤,符合故意伤害案构成要件,目前成某等七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全部被逮捕,后被移送至人民法院审查起诉。 追其原因仅仅是因为双发醉酒后因账务结算而引发打架,现受害人刘某面部多处骨折,面部有一道深深的挂裂伤,每次对着镜子刘某对其当初的不理智行为也是悔恨不已,希望那些嗜酒而且极易冲动的人能引以为戒,不要再酿成如此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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