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经水务、防汛等主管部门审批,陕西省安塞县一名村支书刘某花费300多万元修建的违法建筑盘踞在河道上,影响行洪。9月6日上午,安塞县副县长姜润虎带队对这一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拆。(9月10日西部网)
300多万元!试问,一个正直廉洁的村支书如何有那么多钱,这不该对其的收入来源进行深入的调查么?不难看出,刘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谋取了很多的私利益。
其次,有明确规定,在未经同意批准的前提下是不能再河道上修建房屋,何况是5层楼那么高。安全意识到哪里去了?村支书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向群众宣传、讲解安全的重要性,这样明知故犯的作法,还怎么能以身作则?怎么开展村务工作?怎么更好的为群众办实事?
再次,让我们不得不深思的是,5层高的建筑的修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在修建的过程中,当地的城建、土管、防汛等一系列的监管部门难道就完全不知晓,还是对这件事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既然有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其一、要加强对群众、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培养一种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养成一种有意识的高度的安全意识。其二、加强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各种活动,在工作中保持廉洁清正的工作作风。建立廉政惩防体系,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其三、加强各部门的监督体系的建设,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指出,制止,不得有任何包庇的情况出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