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早上7点40分早高峰期间,民警在市车管所路口查获一辆由北往南违反禁令标志的小型货车,按照处罚规定给予司机张某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就在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处罚时,张某开始要求民警通融一下,称罚款是交给国家的,不属于民警,少罚点就行。民警对于张某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并指出此路段不管是否有通行证,在早上7:00——9:00和下午5:00——7:00都不允许货车进入,在路口处都有醒目的提示标志,张某的行为属于明知故犯。 张某见民警秉公执法,并不理会自己,开始找各种理由拒不签字,并用言语来辱骂办案民警,想要激怒民警,从而达到自己要挟民警的目的,但其见未达到效果,又开始出言污蔑民警打人,并要求见中队长,称天桥区交警不照顾他。 办案民警在把张某带到办公室以后,张某再次对民警指指点点,并自己咬破嘴唇称民警殴打他,民警见与其无法沟通,只好拨打110,让派出所民警将其带走进行进一步处理,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天桥交警大队提示广大驾驶员:开车一定要准章守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同时,在炎热天气里开车出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过激和冲动,以免将事情扩大化和严重化,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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