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暂住人口的还需暂住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或暂住户籍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收存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是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任一联的复印件加盖承保的保险公司公章。
6、属于国产机动车的,合格证原件。
7、属于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和济南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原件。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还需《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8、属于警车的,《警车号牌审批表》
9、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10、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11、非免检车辆,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线检测合格单)。
12、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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