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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向波专题听取了《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汇报,副局长薛兴海、姚福林,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杨勇,机关有关处室和局属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济南市作为首批15个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城市之一,城市公共交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据介绍,为紧紧抓住创建公交都市的有利契机、开创济南公共交通发展新局面,济南交通运输局委托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于2013年6月启动了《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认真调研和多次讨论修改,目前已完成初步成果。
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向波听取了编制单位《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成果汇报后,指出公交发展首先要规划保障,规划的编制对济南公共交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充分肯定了此次成果,同时,针对成果中存在的问题,对济南市公共交通下一步发展和规划成果的深化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深入研究中运量和无轨电车运行方案。将经四路等线路的中运量定位研究透,并拿出明确方案;同时,公交走廊规划运行方式选择要充分考虑可行性,并学习其他城市已有的先进经验,适度超前、充分论证,需拿出可行的方案。要对环形无轨电车网络之外的电车网络可行性和定位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公共交通干线走廊是否发展无轨电车系统。
二是公共交通枢纽、综合基地、停车场和首末站等规划对公共交通的发展非常重要,尤其公交枢纽决定公共交通的服务效率。要根据济南城市和居民出行特点,对规划中的每条线路、车辆数量进行梳理和深入分析研究,力求满足使用功能,同时要考虑节约集约使用土地;针对山东剧院、金牛公园等大规模路边停车问题,要结合枢纽、首末站规划考虑解决方案,妥善解决好公交车进场的问题。
三是加强与济南市正在编制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衔接,轨道线路尽量在此规划中体现,并要做到与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同步,并适当考虑城际铁路的规划建设。
四是充分从发展战略角度思考问题,进一步研究公交走廊与BRT的关系,如何定位问题,要考虑社会综合评价,研究的原则、方向要科学、合理、实用。
下一步,编制单位将根据本次会议要求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市里相关规划成果,对《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将规划做好,争取将规划项目落实到我市控制性规划中,全部工作预计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局发展规划处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对接,进一步加强场站工作的调度,深入推进规划编制的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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