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颁布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和改造项目,符合规划要求且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土地招拍挂。 在目前城市道路拥堵严重、雾霾天气令人忧虑的现实情况下,大力发展公交、构建合理的公交线网,方便市民出行,已经成为政府与百姓的共识。新建小区配套公交停车场并开辟公交线路,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方面的“欠账”较多,政策的执行力度也有折扣,例如在省城东部的盛福小区,有上百栋居民楼、上万名居民,而规划的停车场面积只能满足开辟一条小的公交线路,停车场和小区规模不匹配。类似这样的小区还有不少,甚至有的根本就没有规划公交停车场。 笔者建议,要让小区通公交的步伐再快一些。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和开发商应转变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公交的发展与便利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二是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并建立完善监督机制,防止失职和渎职;三是城市规划要科学合理,规划与建设要尽可能缩短居民的生活半径,既要完善公交线网,又要避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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