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车祸后让人震惊!开车撞到人之后司机没有马上施救(可能是不会),也没有马上拨打120急救,居然是先自顾拍照!面对生命就真的能如此冷漠么?
记者赶到现场后,从一名现场目击者中得知了事情的大概经过。事情发生在绍兴路642号门口。当时有一名女子准备从马路南面的隔离带穿过斑马线到马路对面去。
这时,有一辆大货车从东往西的第一车道开过来。车速并不快,估计在40码左右。
过马路的大姐可能看到货车了,迟疑了一下是否要过马路。由于这个斑马线是没有红绿灯设置的,目击者说,双方可能当时都想着对方会让自己,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大姐被货车的右前轮带到车下,随后车又前行了10余米车子终于停下来了。
这位不远透露姓名的目击者说,事情发生的很长一段时间内(10分钟左右),只见货车驾驶员下车后对着事发现场和伤者不停的拍照。他忍不住上前询问是否有报警和拨打120.货车司机却说没有。
听到这样的答复路人十分愤怒,面对死亡竟然不是选择第一时间施救而是拍照,差点冲动动手。最后还是他打的120。
目击者说当他打120电话时,人还是有气息的,但是120赶到后,已经没了呼吸。
不久前也有发生类似事件:
不久前,杭州的马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他开车经过杭州市玉古路时,撞倒了一个骑车的妇女。妇女被撞断腿骨,血流不止。当时周围没有其他人可以求助,马先生在考虑了一番后,就把伤者抱上车,直奔医院去抢救。第二天一早,马先生又把车开到了出事的现场,并报了案。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马先生对事故负全责。 受伤妇女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并康复出院,马先生为此支付了近5万元的费用。然而,后来,他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马先生移动了车辆,按合同规定只能赔付总额的50%。马先生不服,随后起诉保险公司,诉请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规定,减去20%的免赔额,赔付其已支付的总赔偿额的80%,即3.8万余元。
争论焦点
马先生表示,他知道肇事车辆不能随便开动,但面对伤情严重的被撞者,救人才是最重要的。马先生认为,自己的选择并没有错,他的这种情形理应与“故意驶离事故现场”区别开来,而且他及时抢救伤者也可以给保险公司减少经济损失。 而保险公司表示,按照之前与马先生签订的保险合同,发生事故后,如果车主在没有定损的情况下移动了车辆,破坏了车祸现场,保险公司只赔付总赔偿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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