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查看: 16932|回复: 1

交通法律法规不应在缺乏论证的前提下修订

发表于 2014-9-16 09: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我们这种人民民主专政体制下的国家,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保证全民都能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法律法规的制定要覆盖到绝大多数的问题,而不是从某些人主观的认识就随意的修改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有长期的数据统计作为基础,并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最终制定出符合社会现状的法律法规草案,审议后逐步修订成能够切实执行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

交规的修订,对于车辆的限制在某些方面变得非常严格。新的交规在不合理的驾驶行为方面覆盖很窄,新交规仅严格限制了闯红灯、超速、超载。在实际的道路上,真正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却不仅限于此,一部分交通事故虽然涉及到了闯红灯、超速、超载,但真正的事故原因却根本不是以上的原因。就拿之前滨保高速大巴事故来说,很明显的就看出两辆车是在斗气,至少有一方以危险的方式驾驶。超速、超载只是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同时存在的问题,而不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许多红绿灯的事故,往往是行人、自行车、电动车闯红灯,而责任却都是归结为肇事司机没有在路口减速。网上相当一部分红绿灯的事故,一方车抢红灯,而另一方却抢绿灯,抢绿灯其实比抢红灯更危险。一部分路口绿灯放行,左转跟直行都靠抢道通行,交通法规以及设施设置无法让路口更流畅。

交规的修订,并没有对机动车以外的行人、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限制。如果只是单方面的限制机动车,只会让路上的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更加的不遵守应有的交通规则。如果法律制定的不公平,只会让受到优待的一方更加不限制自己的行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一方或者忍让,或者通过激烈的方式反抗。

另外新交规的修订后,很多地方设施也不到位,甚至全部的设施都还没有达到新交规的需要。央视都报新加坡的路口有三道线,三道线以内的让过,三道线以外的不让过,可人家有三道线的刹车距离啊。

经常在路上跑的司机,其实都知道哪些行为是很危险的,哪些行为时很让人恼火的,哪些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新交规出台后,为什么大家那么反感。原因就在于新交规并没有解决多少危险的、让人恼火的行为,而是单单的出台了一些让人不能理解的规定,让可以理解的行为成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新的交通法规根本就没有加强管理那些在拥堵路段、路口“加塞”,“逆行”,“钻空”的行为,也没有解决无红绿灯路口“直行不让拐弯”造成半幅路无法通行的问题,更没管车在路上斗气“抹车”、“踩死刹车”,“堵路”的行为,对路上的行人以及非机动车也没有新的规定出台。另外对于特权车更是没有出台严格的限制,什么时候算是有特权,什么时候算是普通车,怎么严格限制。

新交规概括的来说就是在缺乏数据统计与论证,现有设施不满足的情况下,少部分人拍大腿做出的对于少数行为作出的过激处罚的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爱车 : 帝豪EC7

发表于 2014-9-16 09: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下看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