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馆及国学分馆办证须知
一、申办对象
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驾照、护照等)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
二、申办手续
1、持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通过自助办证机办理。
2、持其它有效证件的读者请到办证处人工办理,读者须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3、少年儿童借阅证在一楼少年儿童借阅室办理。
三、读者证类型:
四、办证时间:
8:30—17:30(周一 8:30—12:00)
五、办证电话:
0531-85590781 六、挂失、补证及退还押金
1、挂失:如读者证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省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或登陆山东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行挂失,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补证:读者证挂失一周后,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补卡手续。
3、退还押金:读者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读者证,经系统确认无欠费、欠书记录后,填写退证登记表,由办证处退还读者押金,并收回读者证。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七、注意事项
1、读者卡有效期为1年(自办证之日算起)。1年有效期满后需办理验证手续。
2、读者证的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年月日,请读者自行修改密码。
3、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5日间办证的读者退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完整的读者卡及押金收据办理退押金手续。 4、自2017年7月6日起,办理读者证不再提供押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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