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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晚八点左右,济南天桥区纬二路与经一路路口以南、天桥南公交站牌附近的机动车道中间,一名身穿米色外套、深色裤子的中年女子,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在地。
急救车来了以后经过抢救,并没有把女子拉走,而是在她身上盖了一块布,女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我看见是一个40岁以上的中年女子,横穿马路的时候被出租车给撞了。”一名目睹车祸经过的路人说,被撞女子个人物品散落了一地。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具体的责任认定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情形:
一、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二、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三、机动车次责或无责,行人主责或全责、同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责、全责还是同责,要看机动车司机有没有过错。如果机动车司机有打电话走神、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行人就不可能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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