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嘉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曲伟等2件恶势力犯罪案分别作出一审宣判。
2018年3月以来,张嘉城、卢成宽(另案处理)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采用强行拖车等非法收车手段替他人处理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逐渐形成了以张嘉城、卢成宽为纠集者,曲伟、槐蓝翔等人积极参加的恶势力。该恶势力组织采用抢夺等非法收车手段拖走抵押车辆,并以车辆为要挟向他人索要财物,为阻止车主取回车辆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起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对恶势力纠集者中被告人张嘉城判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曲伟、槐蓝翔、刘松松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共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彻底铲除了黑恶势力组织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彰显济阳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对加大涉黑恶及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净化基层政权组织、保护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坚强的保障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