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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发布对济南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的提案答复。为加强主城区与包括章丘区在内的各区县的联系,推进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经过充分调研,统筹各方意见建议,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1〕16号)。
根据文件要求,济南市将充分发挥城乡客运在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实现对城乡客运的统筹规划、科学调配和协同管理,全面构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格局,逐步推行全域公交,打造绿色、智慧、高效、安全的城市交通体系,统一全市的公交客运市场,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形成公益性为主导、市场化为补充的体制机制,实现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向更深层次、更全方位、更高领域迈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更换道路交通等城市标识,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增强同城认知感”的建议,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将按照上述《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一是统一编制全市公共交通规划,统筹规划客运设施和运营线路的布局,构建城市公交、区际公交、城乡公交融合发展的城乡客运网络,满足群众需求、提高通行效率,加快包括章丘区在内的各区县与主城区的对接融合。
二是通过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加强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公交企业精细化管理。通过资产划转、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经营主体整合,提高公交企业规模化集约化运营水平,实现换乘接驳体系更健全、线网布局更优化和运行效率、效益双提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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