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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平度市云山镇一基层干部言语粗暴对待群众问题,山东省委高度重视,派出省市联合调查组深入开展调查工作。省市联合调查组约见了当事人,对其反映的问题全面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人员及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王丽(女),系网传录音中言语粗暴对待群众的基层干部,时任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已被免去职务。
谢某武、田某娟(女),系在网络平台发布王丽录音的当事人,原为夫妻关系,2018年6月离婚,现在云山镇共同居住生活。谢某武于2018年4月至6月在青岛蓝树谷文化传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因个人原因自行离职。田某娟于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在青岛蓝树谷文化传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因对公司调整其工作岗位不满自行离职。
谢某祥,系谢某武父亲,现在云山镇务农。
任某明,系谢某武表哥,与王丽通电话时录音,并把录音提供给谢某武。
青岛蓝树谷文化传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地址为云山镇,2019年11月更名为青岛蓝树谷教育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蓝树谷公司)。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王丽言语粗暴对待群众问题
现查明,王丽在参与化解谢某武、田某娟信访问题过程中,与相关人员通电话时言语粗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平度市委即对王丽作出停职调查处理,后按程序免去其云山镇党委书记职务。
2019年9月29日以来,谢某武、田某娟多次拨打青岛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到相关部门走访,主要反映蓝树谷公司组织员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偷税漏税、洗钱等问题。平度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和云山镇党委、政府共同负责化解工作。
2021年8月16日至18日,田某娟连续3天越级到相关部门走访。8月18日,王丽找到任某明,通过其做谢某武的思想工作,劝田某娟回当地解决问题,任某明同意做工作。8月22日,任某明向王丽转达谢某祥提出的谢某武、田某娟不再上访的3项条件:一是将谢某武的行政拘留处罚记录全部“抹掉”;二是对田某娟遭当地工作人员“殴打”问题进行补偿;三是由云山镇政府将谢某祥、仲某利(系谢某武舅舅)的20亩承包地进行流转,按照每年租金10万元、租期38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剩余8年和将来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计算,转包费380万元。王丽表示将向上级汇报。8月23日,田某娟再次到相关部门走访。当天,王丽得知后,情绪激动,与任某明通电话沟通情况时言语粗暴,任某明对通话进行录音并将录音转给谢某武。
8月24日,王丽等人与谢某武在村委会见面,谢某武要求在3个月内解决谢某祥、仲某利承包地流转问题,每年租金可以降到6万元,转包费相应由380万降为228万元。9月6日,王丽等人与谢某武、田某娟当面协商承包地流转问题,田某娟要求必须在2个月内解决。王丽联系协调有关公司进行转租。经第三方测绘公司测绘,相关地块实际面积为16.86亩;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格为每年每亩约1000元,按照38年租期计算,该地块租金约64万元,外加果树补偿费评估约70万元,转包费共约134万元。在协商过程中,谢某武、谢某祥对测绘结果不认可,坚持土地面积为20亩,需一次性付清228万元转包费。双方因数额差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此后,谢某武、田某娟继续反映蓝树谷公司问题,并通过网络发布王丽与任某明通话录音。
(二)关于当事人反映的蓝树谷公司组织员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偷税漏税、洗钱问题
现查明,蓝树谷公司组织员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虚开发票问题属实,但未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
2018年6月,蓝树谷公司为申报创业园区项目、争取扶持政策,动员了田某娟等21名员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刻制公章,每月给予300元补助。田某娟申办了名称为“平度市某娟日用百货店”的营业执照,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每月从公司领取300元补助。后公司未申报创业园区项目,也未及时将集中保管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退还员工。
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蓝树谷公司通过虚构21户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15份,虚开金额900548.38元;关联企业青岛港城置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671份,虚开金额6614890.89元,对其销售货物少计收入271541.59元。两公司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后,仍为亏损状态,没有实际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目前,税务机关已对蓝树谷公司、青岛港城置业有限公司虚开发票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15万元的处罚决定;对青岛港城置业有限公司少计收入行为作出罚款11567.67元的处罚决定。因两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犯罪,案件已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调查组未发现当事人反映的蓝树谷公司存在洗钱犯罪问题。
(三)关于当事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等问题
现查明,谢某武、田某娟未依照《信访条例》规定程序反映诉求,实施扰乱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平度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谢某武、田某娟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明确。对此,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谢某武、田某娟在公安机关已对其走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并以其次子谢某康下颏外伤缝线脱落为由(患儿外伤系自己磕伤),拒绝医疗事故鉴定,以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相要挟,向平度市某医院索要了3万元“赔偿”。二人以上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平度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超期羁押等情况。
针对当事人反映的田某娟被“殴打”问题,经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当地工作人员对田某娟实施殴打行为。
三、责任追究情况
针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处理谢某武、田某娟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已按程序作出如下处理:
(一)王丽宗旨意识不牢,法治观念淡薄,工作方法不当,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免去王丽云山镇党委书记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二)平度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工作不彻底,回应当事人诉求不细致,存在推诿应付等问题,责令其向平度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给予时任平度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刘晓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平度市市场监管局云山市场监管所所长王丕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平度市市场监管局云山市场监管所一级科员周鸿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平度市市场监管局信访科负责人蒋燕妮政务警告处分。
(三)平度市税务局对涉事企业税收违法问题线索处置失当,存在慢作为、与当事人沟通不够主动充分等问题,责令其向青岛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平度市税务局风险管理科科长李旭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平度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张宁政务警告处分。
(四)平度市委、市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够有力,推动化解矛盾不够及时有效,责令其向青岛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给予时任平度市政府副市长于敬军政务警告处分。
此次事件的发生,教训十分深刻。省委、省政府已责成存在问题的相关地区和单位,深入检视反思,深刻汲取教训,从严从实整改,并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超出法律政策规定的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和解疑释惑等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山东省省市联合调查组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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