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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利,更要尊重艺术规律,在真正理解一部作品的基础上再加以表演和传播。
在最近一档热播综艺节目中,几名嘉宾公演翻唱《星星点灯》,被网友发现歌词被修改了。原歌词“现在的一片天,是肮脏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再也看不见”,被改为“现在的一片天,是晴朗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总是看得见”。
微博截图
7月3日晚,《星星点灯》的词曲作者郑智化发微博回应:“关于我的经典歌曲‘星星点灯’,被乱改歌词一事,我感到震惊、愤怒和遗憾!”
《星星点灯》创作于上世纪90年代初,曾经红遍大江南北,并在随后的岁月里成为经典励志歌曲,影响了几代青年。原唱者郑智化幼年患有小儿麻痹症,其身残志坚的舞台形象,也让这首歌令更多人感动。在1993年一期《综艺大观》节目上,郑智化拄着拐杖登上舞台,在演唱《星星点灯》前真情流露:“身残,心不要残,残疾人一样有一片自己的天空,要对未来充满希望。”
经典,总是在反复传唱中获得新生。几十年间,《星星点灯》被无数人演唱,不管是在公开演出的专业舞台上,还是在普通人纵情放声的KTV里,都能听到这首歌的旋律与歌词。在综艺节目中翻唱《星星点灯》,既是借助经典的力量让节目增添感染力,也面向更多观众传播和演绎,让经典的生命力得到延续。
但是,相关节目组既然选择了《星星点灯》,就要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作品的修改权,提出使用他人作品的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区别于可以转让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作品的修改权属于作者的人身权,只能专属于著作权人,不得让与,也不得出质。
换言之,不管郑智化是否转让了《星星点灯》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财产权利,作为这首歌曲的原作者,他始终拥有修改作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也就是说,无论在作者生前身后,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修改其创作的作品。
当然,作者拥有修改权,并非意味着作品“一点也动不得”。只要作者明确表达同意,他人当然可以修改作品并传播。但是,从郑智化的微博回应来看,节目组修改歌词并安排艺人演出,可能未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至少修改后的内容并不让他满意。
郑智化
修改后的《星星点灯》歌词中,把“肮脏”改成了“晴朗”,让星星“总是看得见”。也许在修改者看来:一首“积极向上”的励志歌曲,不应该出现这样的“负面词”和“消极表达”。
但是,屏蔽现实中的苦难与迷茫,真是励志作品该有的样子吗?众所周知,不少流传至今的经典文艺作品,都表达了作者从困难中寻找希望、寻找向上向善力量的真挚情感。无论是《悲惨世界》的冉·阿让,还是代表勤劳、纯朴、善良的底层劳动者的“骆驼祥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没有人从生到老都沐浴在“艳阳天”下,在风雨中经受磨砺,才是生活的常态。
令郑智化愤怒的,恐怕不仅是自己的法律权利被侵犯,更是这番随意修改,贬损了作品的艺术价值。修改后的歌词版本,既在逻辑和表达上暴露巨大缺陷,也消解了这首经典歌曲蕴含的深沉力量。
《星星点灯》修改事件在舆论场发酵后,多数网友都站在郑智化一边,希望此事引发节目组的深刻反思,并向原作者表达歉意,作出相应补偿。同时,此事的结果也提醒更多演出的组织者、制作者和表演者:要充分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利,更要尊重艺术规律,在真正理解一部作品的基础上再加以表演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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