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晚上在马路边溜达消食,见路边停放的一辆赛欧车停扎眼,于是上前一阵狂拍,才有嫩各位开眼的机会啊:
注意:再次提醒:在不影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允许在车内摆放少量装饰品及少量装饰字帖,但装饰字贴面积超过车身三分之一的,需办理车辆有关的变更手续。 另外,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
2、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标识的(不含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和车前、后部),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单位名称、企业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原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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